中国银保监会3日对外公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并就优化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等打出“组合拳”。
针对当前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的现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统筹推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充分考虑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势和特点,调动科技金融服务积极性。
例如,鼓励商业银行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保险保障等。
当前全球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企业金融需求及其特点快速变化。《指导意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进首台(套)和新材料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首版次软件保险,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保驾护航。
针对科技企业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特点,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初创期科技企业更加符合直接融资风险偏好,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指导意见》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
官方还支持资产管理产品依法投资包括未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在内的权益类资产,实现资管产品期限与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与科技企业成长周期相匹配。并将研究保险资金设立服务国家科技战略专项基金或其他支持科技发展母基金的可行性,更好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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