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孙实 通讯员 陈碧影)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出炉,海丰县检察院获评“五好基层院”先进单位。 近年来,海丰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部署,自觉对标“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目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工作质效。该院结合检察主责主业,把为民办实事融入到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切实落实检察为民执法理念,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施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保障市民“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口袋里”的安全。 该院全力打造“鹿鸣未检”业务品牌,建设“一站式”取证办案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国家监护人”职责;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115场次,全心全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优化案件质量,依法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共批捕案件336件430人,起诉案件318件58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恶案件3件34人,起诉案件4件30人;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起诉案件3件4人。 同时,该院还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重点培养检察干警政治引领、法律政策运用、服务群众工作等能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逐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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