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上,不敢为和不能为,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态度和行为状态。不敢为是主观的,不能为是客观的。对于那些以乞讨为职业的人来说,我们把这些人叫做“职业乞丐”,这些职业乞丐就是好吃懒做的一群人,他们以出卖良心、脸皮为手段,四处行乞以此赚钱。
前几天在汕尾的某个菜市场上附近的街道上就看到一个职业乞丐的令人厌烦的乞讨行径。他们是怎么样的令人厌烦的呢?首先,我们非常明显的看到他是以包装好了的贫穷、疯癫、残疾为幌子出现在人们面前,让人不得不趴在道德的底层乖乖的给他们钱。其次,他以一把高音贝唢呐在人们面前乱吹,人们为了解除干扰,情愿花钱以买清静,所以唢呐一吹人们就赶紧掏钱让他走开。人们一来是烦他的假装而来是烦他的扰人行径。这真是为了赚钱什么拉杂手段都使得出来。
曾经何时我看到有人劝离那些职业乞丐,可能是认为职业乞丐沿街乞讨影响到他们的成绩和形象吧,在自己有利益的前提之下有人愿意去劝离,这是“敢为”。如今的那些职业乞丐到处都有,却不再见有人驱离之、劝离之,这是“不敢为”还是“不能为”?我看是不敢为吧!不敢为究竟是什么原因,我相信有些人心知肚明。或许是没有这样的迫切需要了,或许是没有这样的心思了。毕竟做什么事情还是要看有没有利益可图的,比如我们去开三轮车,我们干嘛去开呢?当然是为了赚钱呀。所以有了赚钱的利益就有了开三轮车的行为。同理,劝离、驱赶职业乞丐也一样,只要是有了某种目的或利益,当然就再肮脏的打扮的职业乞丐也会被“请”走。
故此,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一种疑问的答案,关于职业乞丐到底是不敢处理还是处理不了?我更相信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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