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好市场主体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汕尾积极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标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各项政策红利,让企业在汕投资兴业更舒心、更省心、更安心、更放心。
但是,还是有一些党员干部,不认清形势,依然一副“当官做老爷”的嘴脸,“吃拿卡要拖”“冷硬横推压”“慵懒散浮怠”等各种现象还时有存在,损害我市的损害营商环境。
对此,汕尾市纪委监委坚决打通“中梗阻”“下梗阻”,扫除政务环境和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助力打造最好最优营商环境,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陆河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兼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原负责人罗俊义私自以“工作经费”名义向项目中标企业索取财物的问题。2021年11月,罗俊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职员。
陆丰市原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胡镇彪违规收取摊贩管理费进行私分的问题。2021年12月,主要责任人胡镇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私分款予以收缴。
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程愉对陆丰市原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监管不到位和陆丰市原陆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人黄朝培履职不力的问题。2021年8月,林程愉被予以诫勉;2021年12月,黄朝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拖”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干部作风,打通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每一公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用持续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的有力震慑,为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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