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区民政局举办全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班。全区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及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近12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履职,留守儿童教育和社会福利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相关政策等重要内容,就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及儿童福利相关知识进行专门培训。 开班仪式上,副区长周宏森从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三个方面作了动员讲话,充分强调了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性、现实需要迫切性、工作任务长期性和艰巨性,并对培训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参训学员珍惜机会,认真听取专家授课,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勉励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为开创城区儿童福利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通过本次培训,大家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熟知相关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的国家政策,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的工作流程,增强工作信心,提高了履职能力,为接下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据悉,截至2021年12月,城区有孤儿42名,全年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528人次,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4.7万元;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9名,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595人次,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18.4万元。为落实孤儿保障工作,从2021年1月起,散居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月1110元提高至1227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由每人月1820元提高至1883元。 文:彭骏 编辑:沈丹萍 林楷粤 责编:黄浩洋 朱钧港 编审:黄文深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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