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古国。在我国数千年的农业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常常是不可兼得的,这也正是历史上谷贱伤农、增产却又不增收的困境层出不穷的原因(比如我们都熟悉的叶圣陶先生的文章《多少了三五斗》)。这使得人们必须深刻反思,为了追求生产效率而一味升级农业组织性质、扩大农业组织规模的政策取向,是否存在问题。
平心而论,鉴于我市的具体实际,家庭经营小农经济还是具有顽强生命力。假设主要从农业(主要是粮食)的角度考虑问题。粮食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各种要素可划归为两类:不变投入、可变投入。
在不变投入中,最基础的是土地,它决定了其他要素例如种子、农具、化肥、农药等要素的投入程度;在可变投入中,资金与“活劳动”则是最重要的,二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家庭经营的小农经济之所以在现代大生产模式下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主要是因为其对上述不变投入与可变投入之间匹配的高度灵活性。
在以土地为代表的不变投入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农户可以不断调整其可变投入的数量以保持合理规模,将剩余劳动力节省下来投入非农产业经营,以兼业方式(一人经营两种以上的业务)使投入要素的匹配合理化,这正是兼业化小农在人口压力大、资金匮乏的传统社会能够“过密化”生存的奥秘。
在城市经济和非农部门(特别是第三产业)没有充分繁荣、形成足够的就业吸纳能力之前,在户籍制度没有做出配套性改革之前,贸然打破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格局、过度追求规模经营,必然会导致从农业部门中置换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大进大出,造成各部门产出的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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