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 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应立敏、黄轩),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维稳办在广州召开全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学习推广孟连县创造的“三五”群众工作法,总结交流广东各地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经验,结合广东实际研究部署更好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梁伟发出席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群众工作面临新挑战 会上,朱明国指出,广东群众工作面临了新的形势和挑战。首先,从社会方面来看,群众的民主、平等和权力意识不断增强,相关诉求增多,群众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群众现实利益的思想增强,利益纠纷增多,群众工作对象越来越广;群众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方式日趋激烈,群众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诉求表达渠道多元,矛盾激化风向增大,群众工作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利益诉求趋同趋众,聚合效应明显,群众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群众利益无小事,朱明国说,群众工作就是要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真实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广东政治、经济、党建、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久拖不决酿严重后果 现在干部对群众问题有三种误区,朱明国对做好群众工作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进行批评,他说,现在有三种不良作风:一些是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置之不理;一些是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居高临下;一些则是群众工作不扎实,见困难就拖,见问题就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解决,甚至放任不管,以致酿成严重后果。 对“老先进”不能麻痹 朱明国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群众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基层好做法好经验。同时,朱明国在表扬各地市做得好的经验做法时,还结合事例提醒道:“近期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潮州古巷、新塘镇的大敦村和最近的乌坎村,都是老先进单位,但越是老先进,县镇这一级党委政府对其越是放心其工作,结果越不到位。” 朱明国说,对于这样的地区,很多问题没有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更严重。就像苹果,心里烂了,皮还是红的,一旦皮破了,不可收拾。朱明国提醒,老先进不要觉得老先进就不当回事,可能出问题的就是老先进了。 许多群体事件开始很简单 “现在的许多群体性事件,刚刚开始其实是很简单的。”朱明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利益要先期预测、先行化解,从源头上、小事上预防。 朱明国介绍,以乌坎村为例,村民就提两个诉求,一是土地问题,乌坎村13000多人,7个自然村,78个姓,乌坎村有9000亩土地,现在卖了6700多亩了,剩下2000多一点,既没把村民变成市民,又没解决城市的低保,村民的要求是合理的,省里处理事件时,五项承诺中第一项就是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朱明国批评说:“现在一些国家干部哪有想过农民没地吃什么,没地我照吃好粮,不种地照吃好粮,不养猪照吃好肉,甚至不用上街当着官有人送。他哪里想老百姓之艰难?” 乌坎村村民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村民反映了村务不公开,反映村干部贪污受贿,卖地不跟他们商量的情况。“村民们告诉我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种地不交税还有补贴,上学不交钱,我们不反共产党,共产党很好!我们就反对村里卖地不告诉我们。”朱明国表示,“如果早一点解决这些诉求,用得着闹这么大的事吗?”所以他认为,群众利益真无小事,我们也看到,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怜,但是群众也最有力量。群众已经被激怒起来了,你才知道什么叫力量。所以我们一定要为困难群众着想,设身处地为农民、工人,为弱势群体着想,设身处地地为草根、为底层的群众着想。 维护发展群众根本利益 朱明国表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着眼点是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及时了解民意掌握民意,全力维护民权、民利和民安,全力发展民生事业,建立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倾听民意机制,民生关注机制,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排查,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另外,要变管制、控制为协商、协调。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同时,建立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继续在全省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加大群众意见的考评权重 把群众评价、内部考核、专家评估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加大群众意见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并建立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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