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振兴乡村的过程中,我们务必要做好每一个村庄的规划工作。同农村干部谈到村庄规划,都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而且有不少同志后悔早些年没有重视此事,感到村庄规划还是抓迟了点。他们坦言:“村庄规划若是早搞几十年,乡村面貌肯定比现在还要好。”
村庄规划何悔迟?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1978年以前,农村基本上都是土墙草顶房。现在,大多是砖瓦房和楼房,一些地方的楼房已占大半以上。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村庄因缺少规划,无序建设,“新房子,乱村子”现象比较严重。一位村镇建设专家如是说:“现从空中往下看,很多村庄的房子建得的确很漂亮。但在房屋整体布局上,有的因为过于拥挤凌乱,人居环境比较差;有的由于太零星分散,占用土地多,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浪费大。这些都是村庄建设中的缺陷。”
其实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少地方还出台了配套实施意见或办法。遗憾的是,当时确有一些同志对此没有足够重视,有的认为农村要求建房的少,花钱搞规划,作用不太大;有的觉得农民建房向来是自筹自建,不用图纸,即使搞了规划,也不一定用得上。认识上的偏差和观念上的滞后,致使这些地方的村庄规划工作一直仅停留在泛泛号召或“试点”阶段。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中央十分重视村庄规划工作,明确指出要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目前关键是要进一步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折不扣地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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