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动车差点又惹祸......
火灾警示
2月5日凌晨5时30分,四马路盐町头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着火建筑共2层,每层80方,共160方,过火面积30方,火灾原因为电动车违规入户停放自燃。
“老旧住宅区”、“电动车”,火灾高频词又再度出现,所幸火灾发生时,屋内两名老人已经起床,第一时间发现火灾及时逃生,该起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小火、抓警示、遏亡人。2月5日下午,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2.5” 城区凤山街道四马路自建房火灾现场会,凤山街道分管领导、凤山街道各村(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员以及消防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现场会上,相关人员一同参观了火灾事故现场,大队监督员介绍了火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讲解。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当前老旧住宅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
01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认清形势,敲响警钟,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02 二是大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整体抵御火灾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3 三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实行对各类住宅区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零容忍”,确保火灾隐患消除量、全力降低隐患风险。
广大市民朋友们, 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此提醒: 节日火灾防范莫松懈, “三查三清四关”动起来!
来源:汕尾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