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2-12 12:11 编辑
近日,一段工作人员在村民家中搜查烟花爆竹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有人正提着塑料袋,打开居民家中的柜门检查。录制视频的女子称,“上级领导家家户户查,不准放炮。”
在逢年过节或操办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是流传千百年的传统习俗,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人们逐渐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在污染环境、引发火灾、导致意外伤害等不容忽视的隐患。所以,近些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大力推进禁放工作。
现实中我们看到,尽管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持的立场有别,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到底该不该禁、如何禁、禁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不过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由于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绝大多数人对禁放工作都持理解和宽容态度,但这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一些地方少数乡村干部在推进禁放工作中可以不讲方式方法,甚至侵犯公民正当权益的理由。
网爆的新闻中,乡村干部为了完成禁放工作目标任务,提着塑料袋在村民家中翻箱倒柜搜查烟花爆竹,看似工作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实则是在给基层干部的形象抹黑。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民意、伤害了民心,还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严重背离了当代中国的法治精神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方向。同时,简单粗暴的方式也暴露出在面对复杂情况时,乡村治理手段不思进取的尴尬现实。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法律人最为耳熟能详的一句经典格言。人们经常用这句话来表明自己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是自己微不足道的财产也足以能对抗至高无上的权威。所以,公民的住宅权神圣不可侵犯,这应该是一个基本常识。村民的住宅可能比较简陋,但是被法律呵护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
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入户搜查呢?当然也不是,只不过作为任何法治国家,法律都对入户搜查进行了严格限定。只有特定身份的人经过法律授权,符合相关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才能因公之需入户搜查。而且,即便是办案的警察和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也不能例外。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乡村干部显然不具备入户搜查的主体资格,而且为了禁放而入户搜查烟花爆竹也毫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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