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2-16 09:37 编辑
虽然把延长产假作为一项重要措施,但在鼓励生育应考虑的重中之重是生育对女性职业规划的影响,要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妥善解决育龄妇女后顾之忧。
能否在产假期间保障收入,能否在产假后顺利返回原岗位,未育女性在入职前是否能不受歧视,这些都是职场女性生育面临的最直接问题。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合同期未满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除了要严格守法外,国家也应明确育儿分担机制,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
在提高生育率问题上,不能只关注二孩、三孩,要意识到一孩才是生育金字塔的基础。只有让家庭顺利生出、抚养第一个孩子,才能调动他们生育二孩、三孩的积极性,从而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下滑的态势。”在陆杰华看来,提高生育意愿须“标本兼治,除了生育补贴、职业保障这样“治标”的方法,还要“治本”——逐渐改变适婚适育主体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环境。
政府要不断强化家庭建设,弘扬“家”文化。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很多年轻人过于强调个人主义,应在宣传方面更多强调家庭价值,鼓励承担家庭责任,逐步转变观念。
在新型婚育文化建设中,要以“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为重点,加强对青年婚恋观、家庭观引导,重塑多子女家庭养育文化,淡化教育焦虑,弘扬“孝”“和”家庭价值观,推动构建积极正向的新型婚育文化。
除了弘扬家庭文化,还可以通过一些制度调整来强化家庭理念。比如,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探索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目前个税制度对于那些夫妻双方仅有一人工作的家庭而言并不十分公平,虽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涉及子女教育,但仍比较基础,如果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税制更为合理,也能增加一些适龄女性的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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