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着重提出新发展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其中包括共同富裕、减税降费等问题。那么该如何理解共同富裕和减税降费?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终极目标,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共同富裕,这是毫不动摇的。但需要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在不同阶段下,共同富裕的要求、内涵、实现方式、途径都会有所不同。
共同富裕并不是劫富济贫,也不是劫富致贫。其实现方式是首先是初次分配,发挥市场经济的机制,把“蛋糕”做大;其次是再分配,通过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的合理分配;第三是通过道德力量劝说先富起来的群体作出更多的社会贡献、捐献。
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还是要坚持把“蛋糕”做大,在做大基础上做好“蛋糕”的分配工作。换言之,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在目前阶段还是效率优先,同时完善为实现公平而配套的各种财政、税收、社保等建设工作。
如何理解减税降费?我们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三大支出领域的结构调整,实现逐步由原来依赖出口和投资这两驾“马车”,转向为依赖内需(即消费)这架“马车”。
要提升消费拉动内需,必须做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只有如此,居民才有能力、有意愿去扩大消费,而这需要降低初次收入中居民所担负的税收和费用,这是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最终目的是拉动内需。
实现减税降费,伴随着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下降。矛盾点在于我们有大量的必须的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导致政府支出不变甚至提升。在这种背景下,实现减税降费,就需要通过赤字财政或者说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这也是我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强调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同时发力,尤其是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