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汕尾市如火如荼的改革热潮和强劲态势,必然带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破解;一些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协调;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堵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拔钉清障”。
只有通过制定条例,才可以极大地有利于凝聚全市创新发展、奋力争先的力量,有利于调动企业、政府、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真正以实际行动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转型综改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并有利于破解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世界性难题,为转型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汕尾市城市停车管理条例》、《汕尾高新区条例》的前期准备及计划安排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重点围绕条例的制定工作进行积极探讨,就如何开展人才发展立法工作、开展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探索开发区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因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制定条例工作是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奋力谱写新时代汕尾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条例制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聚焦推进高质量立法,坚持问题导向,从汕尾实际出发,把准把好条例方向定位、切入点,充分体现其政治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要聚焦条例制定的重难点,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避免与上位法相抵触、重复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以“小切口”推进立法工作。
注重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时间任务表,倒排工期,早谋划、早调研、早发现、早解决,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兼顾立法程序,加快立法节奏,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起草任务如期完成,为条例的顺利出台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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