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公安机关在市局反诈中心及相关技术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连续作战,精准出击,一举摧毁一个北部山区非法架设GOIP群呼设备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3名。
2月下旬,海丰县北部山区多点陆续出现可疑手机群呼信号,经技术部门的综合分析,确定有人使用GOIP群呼设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
海丰公安刑侦大队迅速启动侦破机制,通过十多天的周密排查,不懈追踪,终于捕捉到了GOIP群呼设备犯罪团伙作案的确切位置信息。
3月7日下午17时许,侦查民警兵分多路,对正在海丰县黄羌镇双圳村委会老祖坑村山坡上作案的GOIP群呼设备犯罪团伙实施抓捕,当场抓获郑某某(男,32岁,汕头市潮阳区人)、陈某某(男,28岁,汕头市南澳县人)、韦某某(男,18岁,广西来宾市人)三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GOIP群呼设备3套、手机号码卡150张及其他作案工具一批。
经查,该三名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受境外诈骗分子高额报酬诱惑,接受雇佣并获取GOIP群呼设备,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在我县偏僻山区架设GOIP群呼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
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可以通过服务器远程控制GOIP设备,将电话或短信发出。一台GOIP可供数十甚至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行。不少诈骗分子虽身在境外,但是打出的电话却能显示在国内,这其中的伎俩正是犯罪分子远程操作国内的GOIP设备,拨打电话或发出短信,信号通过GOIP中转后,警方追查时会显示信号在国内,以此逃避打击。目前,GOIP网络电话为诈骗分子的常用手段之一。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