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3346|回复: 0

[汕尾] 关于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2 17: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的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凡被记分且不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参加学习审验,逾期不审验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逾期未审验”,逾期一年以上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将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超过两年未换证的,系统自动将状态变为“注销”。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减少逾期未检验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现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重点驾驶人信息进行公告,请下列机动车驾驶人于本公告之日起及时办理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换证、地址和电话联系信息更新等业务。

​

自公告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以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扣留。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未学习重点驾驶人名单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1日


(扫二维码查看名单)

微信图片_20220322164244.pn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关于2024年“国庆节”汕尾城区大型音乐烟花汇
[城事报料] 省级荣誉!我市5个作品获奖!
[城事报料] 关于增补确认吴考良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城事报料]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省质检院开展使用领域消防
[城事报料]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城事报料] 逯峰在全市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强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