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王晓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谋划,精准发力,组织开展祭祀物品、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筑牢清明节期间社会面消防安全屏障。 市消安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发动各地各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单位、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各地采取全面监督检查与重点贴心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对祭祀物品、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确保隐患清除“无死角”、安全防控“无盲点”。截至4月3日,全市共检查祭祀物品、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47家,发现隐患79处,整改隐患73处,有效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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