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思明)4月12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晓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规定》《汕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重点建议具体安排意见》《关于汕尾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分工督办的意见》《汕尾市人大代表2022年学习培训计划》《关于检查<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会议决定于4月下旬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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