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2022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市立法工作,推动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切实把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到立法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全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高度重视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立法专家、各方面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使法规条文更切实际、更接地气。要高质量完成今年的立法计划任务,发挥专班作用,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科学安排立法调研、征求意见、论证、修改、评估、审议等环节,严格把好质量关,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规制度设计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着力用法规制度呵护百姓幸福生活。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加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力度,优化立法基地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市领导李惠文、温树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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