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发展,路在何方? ——读《汕尾问题不仅仅需要一个经济解决方案》有感
近日有幸拜读了《21世纪经济报道》中刊载的《汕尾问题不仅仅需要一个经济解决方案》一文,内容不乏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之处,尤以“汕尾问题不仅仅需要一个经济解决方案”为其点睛之笔。然而,文章末尾提出的“尽快解决汕尾的贫穷落后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汕尾市划入深圳行政区域内,把汕尾地区的贫穷落后从法理上转换成深圳市的法定责任问题”这一观点,笔者恕难苟同。
首先,文章指出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未来的博弈游戏中,共有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汕尾市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三个半”玩家,其中广东省政府是最需要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因为这有利于广东省政府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个政治问题,因此“广东省从政治上是最大受益者”。没错,在当代中国,政治任务就是一个最大的、不可推卸的硬指标,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对于广东省政府的确意义重大。但是各位请注意,广东省政府要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并不意味着要促使汕尾由贫穷落后地区转变为富裕先进地区,而只需使汕尾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由原来的1:1000缩小到1:100即可。也就是说,省政府只负责汕尾的“最低生活水平”高于“温饱线”,摘掉贫富差距最大这顶“帽子”,就算实现了“区域协调发展”了,并没有必须的义务和责任使汕尾成为珠三角9市一样的发达城市。这就像拜师学艺,“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帮你解决“温饱问题”属份内之责,至于未来能有多大发展,则还需看你自身努力。此外,在省政府看来,珠三角9市的重要性远远高于粤东西北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基础条件好,现有经济规模大,只要保证这9个地市GDP增长15%以上,全省的GDP绝对排名全国前列;相反,像汕尾这样的粤东西北城市,即使GDP增长100%,对全省的贡献也不过可怜巴巴的1、2个百分点,实在微乎其微。因此,汕尾之于省府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若说省府要为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而大刀阔斧、不遗余力地推动深圳帮扶汕尾,促使汕尾一跃成为经济强市,本人是决计不信的。
其次,文章列举了将汕尾划入深圳的“八大好处”,但却没有看到将汕尾划入深圳的“一个坏处”。这个坏处是什么呢?那就是经济问题政治化。国家宏观调控的首选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乃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而作者提出的解决汕尾贫穷落后问题的方法恰恰是一个行政手段,这个方法所带来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比如,汕尾划归深圳管辖,必将面临行政管理体系的大调整、大换血,现有大批中高层领导这些“既得利益者”将被或撤或调或换离实权岗位,而在汕尾这连一个小小的村官的选举都能引发群体械斗的地方,如此大规模的“政治动荡”无异于“汶川大地震”,由此带来的影响不问而知。再比如,汕尾、深圳两市从历史、文化、习俗和观念等各方面都毫无渊源,合并之后普通群众认同感、归属感花落何地?汕尾人民会不会再次成为“边缘化”的群体?其实这类经济问题政治化的案例早有前车之鉴。戈尔巴乔夫领导的前苏联与当今汕尾现状何其相似,都是社会动荡不安、政治腐败不清、经济凋敝不振。当时,戈尔巴乔夫采取的改革方案就是提倡“新思维”,在改革经济问题尚未取得进展成效的时候,匆忙转向政治领域,提出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松绑的做法,从而直接导致了东欧剧变,分裂为十几个国家。反过来看作者,除了改“松绑”为“捆绑”外,其余之处何其类似!倘若按照作者的方法,委实祸福难料啊!
第三,将汕尾划归深圳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本身就缺乏逻辑。从国内看,2010年中国GDP为39.8万亿元,成功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这样一个经济大国中,既有广东、浙江这样的沿海发达省份,也存在新疆、西藏这样的内陆落后省份,倘若按照文章的观点,要加快新疆、西藏这样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岂不是要把两者分别并入广东、浙江两省?从省内看,广东的发达地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9市,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级市GDP合计才占全省20%不到。倘若再按照文章的观点,岂不是要把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分别挂钩珠三角9市,在行政区域上划归它们管辖?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不论是富者如云的欧洲,还是贫者似海的非洲,每个地方都有贫富差距,但是却没有哪个国家是采取让富翁和乞丐均分财富的方法来缩小这个差距的。而且,作者的这个方法不禁令我想起了早期提倡“共产共妻”的“共产主义”思潮,想起了中国革命初期“打土豪分田地”的“劫富济贫”式“共产主义”,想起了六十年代“吃大锅饭”式“共产主义”。倘若按照作者这个方法,落后地区大可不必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坐等发达地区来接收自己这个“烂摊子”,坐享改革发展之成果即可;中层地区更不能加快发展步伐迈入发达地区之属,否则等待你的就是一个落后地区的财政“包袱”了;至于发达地区,不好意思,谁叫你发达呢,只好让你“先富帮后福”,实现“共同富裕”了。如此一来,各地畏快速发展如虎,何谈增强跨越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
总而言之,“汕尾问题不仅仅需要一个经济解决方案”这一点本人举双手赞同,但是不仅仅需要经济解决方案不表示必须以政治解决方案为主。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经济问题从来也必须从经济上着手才算“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总的来说,经济问题才是唯一的大问题,只要能加快自身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需要,其它所谓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都是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与其杞人忧天,不如真抓实干,扭住重点,多出台一些“打擦边球”的“特殊优惠政策”——资本的积累无不伴随着触犯法律边缘的行为,如“圈地运动”、殖民运动等等,甚至深圳当时的快速发展,又何尝没有违反当时法律法规的行为?只不过那些行为都被“特区”以“特立独行”名义,以“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名义遮掩过去了而已。汕尾要发展,注定不能走常规之路,而只要给商人提供足够的利益,何愁招不来商引不来资,何愁不能实现科学跨越发展?要知道,“只要有50%的利润,资本就敢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所以说,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汕尾问题仍需靠汕尾自己,正如“打铁也要自身硬”。我们现在缺的,不是一位外援,而是一位敢于事前“打擦边球”,敢于事后“背黑锅”的铁腕领导。
以上是鄙人读《汕尾问题不仅仅需要一个经济解决方案》一文的一些粗浅看法,且与诸君共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