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5-10 09:23 编辑
今年以来金融系统已有超60名高管落马,相比去年一整年才70余人,反腐明显“提速”。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2020年时,金融领域反腐主要集中在城商行和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而今年以来,落马官员则是集中在国有大行分行、股份制银行。
一些大案的细节披露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比如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敛财1.36亿元人民币;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任职期间,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等。在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背后,相关金融机构的内部廉政建设问题,无疑隐患重重。
金融领域反腐,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需求,是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必然需求。中央会议多次部署金融反腐工作,强调“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金融领域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金融腐败案件往往牵一发动全身,不仅影响金融职能作用发挥,更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危害极大。
金融反腐力度这些年一直持续加大,这一方面说明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伴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确确实实出现了不少侵吞国有金融资产或者利用国有金融资源鼓自己腰包的情况,这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表明这是中央反腐深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深入行业反腐,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岗位,是反腐力争取得实效的一种有效努力,也释放出中央通过狠抓金融反腐,来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以及发挥金融促进实业发展的正确轨道的努力。
针对金融领域出现的违法犯罪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立法,做好刑法和相关金融法规的衔接,加强内控治理和外部监管,增加金融腐败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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