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命名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我市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强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引领的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度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市、区)进行核查、评审和公示,联合命名包括汕尾市陆丰市在内的14个县(市、区)作为2021年度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通过政府主导,完善体制,实施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挖掘资源,创新发展,打造“四好农村路+”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铺就了一条条通向振兴发展的“四好农村路”。
近三年来,我市投入资金2.7亿元,建成一批旅游路、产业路、文化路,实现砂土路清零和100人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底化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