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赚钱是目的,直接把赚钱作为工作的原因,不寒碜!然而,有些钱可以赚,有些钱不可以赚,这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就很难了。比如一些有职位在身而职位给它带来一定权限的人来说,利用手中的权限和职位便利赚外快,那就是比荷尔蒙都难抵挡的诱惑了。
有人还真的是这样,在这里不能说的直白,但是很多人在我耳边悄悄地说过,有人做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勾当。“西公仔”收人红包要替人做法;黑社会打手拿人钱财要替人打人!某些保安拿人钱财同样也是要替人看大门的。这个是理所应当的,情理之中的事。然而本职是如此的,他们拿的那一份钱就是工资了。如果在理所应当的分内事之外又有其他的行为,比如保安除了看大门之外还利用他的保安上班巡视的便利帮便利店看店,店主给他另外的酬劳,那就是不务正业了,而且这样的做法很令人恶心!
对于利用自己的职便为别人谋求利益甚至充当害人的下流痞子的人,那都是为了钱而泯灭良心的人。此财不可取!这样的钱财用我们汕尾人的观念来定义,绝对是不义之财!不义之财到手,吃了用了,子孙后代都是不得好死的!所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道理大家都懂了。
以此等作为赚外快的,耻辱也!此人就是无耻之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