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村民来说,单纯的日常接触并不能满足他们全部精神生活所需,还需要通过参加一些集体性的事务来确立他们作为村落成员的身份或地位。在这些集体性的事务中,最能够增强村落集体凝聚力的就是民俗活动,其具体形式有很多种。
比如陆丰的大楼村独具儒家文化内涵的“五马拖车”造型引发了很多文人的浓厚兴趣,整座建筑物因很像五匹马在拉动一辆大轿车而得名。村落背有靠山,远依法岫(法留山);前揽沃原,面照大德(大德岭),是一块历来人们赞不绝口的风水宝地。楼房系用溪沙、红坭、糯米、红糖合成夯墙体,且主门上端有消防用的螺旋下水口。整座建筑物如五匹马在拉一大轿车,配上村前的三台旷地和半圆型水池,成圆山圆水方建筑,代表了潮汕古村落的风格,表现出粤东古居文化的特点。
乡村艺术作为民俗文化的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俗文化的特征,对农民生活的意义不可忽视。“为什么当我们置身于民俗场景中才会感到乡民艺术的展演特别有味? 乡土社会与乡村艺术,是文化语境与文化文本的关系,同时后者还是承纳丰富历史信息,具有神圣秩序意义和情感交流价值的象征性文化载体。
应该说,这些“表演性”的民俗现象,同时还是在乡村社会生活中与一般日常语言既不相同却又相辅相成的特殊的交流工具,在村落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村民们在神圣空间中所上演的歌舞,构成了一种恢宏的叙事,用以认识与解释人生、社会和宇宙的全部秩序。
仪式过程所表达的那些特殊知识,是与他们特有的表演能力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而能够充分显示出他们创造和传承村落精神文化的重要作用。任何一种文化如果仅仅停留在“一种精英或士大夫的言论之中,这种文化就不能成为关乎民族命运的根性文化。
民族文化应该而且必须在社会生活层面有所表现,才能成为民族的生命。乡村文艺源自民俗活动,也只有参与到民俗社会活动中,乡村文艺才能实现其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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