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6-23 12:18 编辑
汕尾市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群众关切,聚力民生实事,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着力构建“2+2+N”养老工作机制,推动汕尾养老服务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出台《汕尾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关爱服务月探访率和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具备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重点推动市福利中心、陆丰颐养园等10个项目建设,实现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100%覆盖,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结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的目标;加快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应用率达100%。
二是编制《汕尾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谋划未来5至15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出台《汕尾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等5个方面共17项工作措施,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力争2023年底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出台《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明确用地、规划和建设、税费优惠、医养结合优惠、财政支持、队伍人才建设培训补贴、“放管服”改革、投融资支持等七个方面共36条扶持措施。
其中,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新建、改建养老床位最高资助1万元,护理型床位建设每床最高资助2千元,医养结合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机构评定为五星级机构一次奖励最高20万元,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得“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符合条件的成功上市企业提供最高700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等举措。
为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制定《2022年汕尾市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汕尾市爱心食堂(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和更换食堂名称标识的通知》《汕尾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建设指引》等,一方面强化示范带动。在全市选取10个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作为示范点建设,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示范点“以奖代补”,每年预算900万元,大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另一方面织密助餐网络。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全市已建成181家幸福食堂,实现镇级全覆盖,织密助餐配餐服务网络。同时还将推进可持续运营。利用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保障运营资金,如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幸福食堂通过企业家、乡贤捐赠和政府补助,满足全年运营所需费用,以“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自己掏一点”方式,推进幸福食堂可持续运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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