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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进行分工督办。根据各件议案和建议的内容,结合本机关各工作委员会所联系“一府两院”工作的范围,具体分工意见为:
一、由内司工委督办的建议2件:
1、陈赛齐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汕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03号,市司法局承办);
2、陈赛齐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26号,市司法局承办)。
二、由农村工委督办的建议4件:
1、余胜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汕尾市中小型水库管理的建议》(02号,市水务局承办);
2、赖志坚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遮浪渔港建设工程尽快动工建议的建议》(07号,市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市港务局协办);
3、罗世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抓紧将马宫渔港申报建设为国家一级渔港的建议》(08号,市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市港务局协办);
4、苏乌等11位代表提出的《甲子港航道日益搁浅、面临沦陷、定置网更阻碍渔航出入港,请求抢救甲子港、及时立项竣深,并彻底清除定置网的建议》(10号,市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市港务局协办)。
三、由财经工委督办的建议11件:
1、陈海滨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电厂土地使用税等拨还我区的建议》(14号,市财政局承办,市国税局协办);
2、陈海滨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汕尾电厂税收比例分配中适当倾斜照顾我区的建议》(15号,市财政局承办,市国税局协办);
3、罗伦远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陆河县生态发展保障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17号,市财政局承办);
4、刘克敏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因海训基地和演习造成村民不能正常生产的经济损失及误工补贴问题的建议》(27号,市财政局承办);
5、翁一岚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13号,市经信局承办);
6、余松清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碣石经济开发区的建议》(09号,市发改局承办)。
7、李振雄等11位代表提出的《要求开通完善陆丰市“甲港公路”的建议》(11号,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8、赵武装等10位代表提出的《建设潮莞高速出口经西南、河西、潭西到汕尾公路的建议》(19号,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9、洪向泊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改建边马公路红草段走向的建议》(16号,市公路局承办);
10、刘学深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抓紧建设汕马公路马宫集镇至高速公路长沙湾出入口路段的建议》(20号,市公路局承办);
11、彭志洁等10位代表提出的《要求改造升级陆河至公平公路的建议》(18号,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共同承办)。
四、由城建工委督办的议案1件,建议2件:
(一)议案1件:
方振宏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舆论监督的议案》(23号,市政府承办)。
(二)建议2件:
1、刘宗棍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拓宽市区四马路的建议》(05号,市住建局承办,市规划局协办);
2、陈赛齐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汕尾市区广场步行街的建议》(06号,市住建局承办);
五、由教科工委督办的议案1件,建议6件:
(一)议案1件:
余胜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汕尾市食品安全管理的议案》(01号,市政府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办);
(二)建议6件:
1、李汉沛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建议》(04号,市文广新局承办);
2、任宽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关怀体系的建议》(12号,市文广新局承办);
3、蓝榕来等11位代表提出的《保护、挖掘、发展畲族文化的建议》(22号,市文广新局承办);
4、黄克等11位代表提出的《弘扬海陆丰优秀历史文化资源、为汕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懈动力的建议》(24号,市文广新局承办);
5、林少东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去市场化,减轻医患负担,回归医学本质的建议》(21号,市卫生局承办);
6、姜戈红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陆丰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的建议》(25号,市卫生局承办)。
作者:25号 市卫生局承办来源汕尾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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