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汕尾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通过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安全治理工作等措施,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项事故指标均在目标进度范围内,在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安全生产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落实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可控。
汕尾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刻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地质灾害、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整治;抓好防溺水等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易发溺水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区群众转移和自建房危房排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建设领域监管,督促施工单位科学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惩;要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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