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对多地出现的“烂尾楼”明确表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及“保交楼”,并且明确指出“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无疑为接下来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方向奠定了基调。
这也说明,“保交楼”已不仅是一局一域的个案,而是可能辐射影响全局全域的事件,不仅要解决民生层面的需求收缩,更是关乎社会稳定。
因此可以说,如今“保交楼、稳民生”的关键环节是,在理清烂尾楼盘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对其进行债权债务关系的阻隔。以烂尾楼为例,将项目单列出来,商品房预售后,封顶烂尾楼事实上的所有权是归业主和按揭银行,开发商基本是债务方。
也因此,地方AMC介入破产重整方式,可能会成为各地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保交楼”的“标配”。
具体而言,不论是对问题开发商进行破产重整还是并购重组,可以先确定重组实体,如将本来是开发商或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接给地方AMC,也就是把开发商及旗下其他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接给重组实体企业,变成业主、按揭银行与重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将烂尾楼盘与项目公司进行法律关系的分离。
这就意味着,地方AMC等重组方,直接变成开发商的债权人,成为对开发商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的当事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这方面的专业优势,为项目后续开发提供资金,从而保障烂尾的项目正常交楼。
这样做的目的是把已预售实体楼盘,与开发商和项目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法律上的切割,从而为“保交楼”提供坚实保障。
当然,对只是流动性受困的开发商进行救助,也可以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进行流动性疏导。如若开发商有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现房,地方可以考虑将其购置或提前支付长租款,以为开发商输入流动性,防范其因为流动性紧缩而导致所建楼盘烂尾。
总之,解决烂尾楼问题不再是简单地为房地产行业注入资金那么简单,而必须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为主,通过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剥掉房地产的金融外衣,将无辜业主从复杂的房地产金融场景中解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