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湖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湖党政办字( 2022 )78号
关于暂停中元节期间相关民俗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的需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文件指引要求,为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病传播,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暂停中元节期间相关民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严禁在寺庙(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祭扫相关民俗活动,严禁在路口焚烧香蜡纸等祭祀品,严禁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各村(居)民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并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不外出聚集,不烧祭祀品,告别祭祀陋习。 提倡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游,减少市际出行,不要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在中高风险地区务工和工作的乡贤要严格遵守现居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返乡、不出行。
三、各村(社区)要将移风易俗树新风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巡查工作,按要求暂停中元节期间相关民俗活动。
四、中元节期间,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不文明祭祀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从严追究组织者责任。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扰、殴打执法管理、劝导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湖东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