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安全从“头”开始!不戴头盔全城曝光(第一期)
为最大限度压降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减少减轻事故引发的损失和伤害,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部署,海丰公安交警持续出动,扩大查处区域到农村接合部和农村道路,扩大查处时间范围在夜间对无驾驶证无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酒后驾驶的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处行动。
8月11日早上8时至晚上11时行动中,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17宗,其中酒后驾驶2宗、无佩戴安全头盔57宗、查扣摩托车电动车57辆。
当事故发生时 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二、三轮车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顶头盔看似不起眼 却是生命的防线 戴上的是守护,系上的是平安
海丰公安交警也将继续严查 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海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