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 紧盯重点车辆,消除安全隐患,严查严处超员突出交通违法
以案示法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持续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态势,汕尾交警紧盯重点车辆,扎实开展严查7至9座载客汽车超员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切实预防夏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2年8月13日,按照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汕尾交警市区大队机动巡逻中队民警在辖区汕尾大道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N09***的中型客车见到警车后意欲加速逃离,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将该车截停。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存在超员(核载15人,实载17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在场的司乘人员一个不漏地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安全就在一念之间”的重要性,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就超载人员进行了分流转运。
案例二 2022年8月13日晚,汕尾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执勤民警根据上级部署在辖区收费站设卡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0时17分,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N62***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出高速时见前方查车躲躲闪闪,形迹可疑。民警遂上前检查,打开车门后经过核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属超员车辆。时隔不久,21时10分,一辆悬挂粤A9V***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出高速接受执勤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同样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均声称因贪图一时方便和心存侥幸贸然驾车上路,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抛诸脑后。执勤民警对两名司机面对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阐明了车辆超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令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清醒认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对车上超载的人员进行了转运。
汕尾交警提醒 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车辆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顺便”挤一挤的同时,便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超员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致使车辆惯性和转向失控,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为了自己和乘客的安全,切勿贪图一时便利超员行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生命安全负责。 素材来源:汕尾交警市区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