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枪暴违法犯罪 警民同心筑平 陆丰公安深入开展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不断加大“缉枪治爆”工作力度 向群众广泛宣传 私藏、贩卖枪支、弹药的危害性 动员广大人民群众 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
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 群众主动到我局上缴 51式子弹67发
2022年8月2日,南堤派出所辖区居民小杨在家中大扫除时,发现其父亲老杨(2018年逝世)生前遗留在床底的51式子弹67发,小杨想到了公安机关日常开展的“缉枪治爆”宣传工作,知道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于是立即赶到南堤派出所主动将子弹上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小杨向民警表示,其父亲生前当过机械厂的职工,并参加过民兵演习,这些子弹应该是当年参加演习时留下的。
民警对小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主动上缴子弹的行为予以肯定,并希望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主动检举揭发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南堤派出所已收缴该盒51式子弹(67发),并移交给治安大队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不仅会给社会及家庭带来危害,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28条第一款,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历史原因,在社会上存在一些遗留、散落的弹药,群众如捡到或发现这些散落在社会上的弹药应立即报警或上缴警方集中销毁,以避免其带来的潜在危害。
来源:平安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