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爷”贷款诈骗案重审于2022年8月10日,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但庭审中疑似休庭。
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公告,该院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点,在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坟爷”伙同他人伪造材料诈骗6030万元贷款 一审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12月30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坟爷”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973万元,返还被害人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坟爷”案重审前,检察、公安机关依法补查,多名涉案人被查办、追诉,案件证据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审宣判后,“坟爷”提出“无罪”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将该案发回重审。
重审两年期间,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尾市公安局依法补充侦查,以及实名举报人提供的“坟爷”团伙涉嫌漏犯漏罪的相关证据,更加进一步加强充分。
实名举报人呼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依法维持一审判处“坟爷”林耀昌犯贷款诈骗罪无期徒刑的判决,并追加没收被徐思宏等人违法转移还贷的2000万元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实名举报人密切关注“坟爷”保护伞未归案
“坟爷”团伙的“保护伞”及其“漏犯、漏罪”逃避追责的情况下,实名举报人希望广东省纪委监委、广东省政法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尾市纪委监委、汕尾市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加以重视。
“坟爷”2000万元犯罪所得被转移还贷的行为,涉嫌三名律师及小部分公职人员参与,建议徐思宏如实全盘托出涉嫌参与人员,协助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
与此同时,实名举报人希望陆丰市纪委监委(调查组陈某某、赵某某)能够依法依规处理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林锦胖等人涉嫌违法违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