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实现精准支付与医保精细化管理,汕尾市于2020年启动DIP和DRG融合探索工作。同年8月,广东省医保局将汕尾市列为广东省DRG付费改革唯一一个省级试点城市。历经两年实践,汕尾市已经实现了DIP付费向DRG点数法付费的路径转化目标。
改革成效显示,汕尾市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持续下降,患者自费自负费用增长率同步下降,正向结余的医疗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医保违规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的改革格局初步形成。
现在,汕尾正在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汕尾样板”,为全省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先进经验、典型示范。汕尾市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发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DRG运行监测工作,从基金运行、病组分析、绩效指标和个人负担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监测。
其次,DRG付费并不是万能的,不能适用所有病例。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供合理的支付方案或政策倾斜,如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病例处理方式,中医、妇幼专科政策倾斜等。
此外,汕尾将建立DRG监管考核机制。针对DRG付费后可能出现的医疗服务不足、低标准入院、高套高编、术式升级、推诿病人、费用转嫁等异化医疗行为,建立监管的知识库和规则库,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流程的时时监管,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防范医保基金的安全风险。
最后,改革想要取得成功,离不开医疗机构的协同配合。汕尾将继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点对点指导,面对面解读,手把手教学”,提高医疗机构病案、结算清单和编码质量,引导医院管理和临床树立正确的改革导向。同时持续跟踪支付差异较大的医院情况,让医疗机构真正享受DRG付费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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