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海丰县梅陇镇决定在镇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立足梅陇建设县域副中心、建设深汕合作区拓展区的发展定位,全面深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该镇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副书记、镇长叶军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学杰,镇党委委员施国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马国平,梅南派出所所长高海彬,梅陇镇派出所所长陈文宇,梅陇镇交警中队队长许生雄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道安办、应急办、规建办、党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梅陇派出所、梅南派出所、交警中队及各村(社区)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安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马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中队中队长许生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梅陇派出所、梅南派出所、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道安办抽调。
实施“一超四罚”举措。开展治超治限行动、打击货车“百吨王”、客车超员等严重超载超限行为。常态化开展对超载源头单位处罚工作,落实“一超四罚”(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处罚)工作措施,建立运输行业、运输车辆电子运单,对超载违法行为溯源追踪,从严处罚超载源头单位,建立常态化源头处罚机制。
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该镇深入推进摩 托车、电动车上牌率和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率“双率”工作,持续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逆向行驶、闯红灯、无证驾驶及车辆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实现涉摩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
严厉查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从严查处销售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非法来源的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查处为无牌摩托车售供燃油、提供保养、维修、提供停车服务等行为。
大力整治校车通行秩序,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接送学生非法营运车辆、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主体。
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该镇全方位排查整治涉及易超速地段、事故多发点、视角盲区路口等方面的交通隐患点。对砂石厂、大型建筑工地等交通安全热点区域,落实“查人、查车、查场所”措施;对易超速地段、视角盲区路口等交通安全隐患区域,落实装减速带、警示爆闪灯装备;对货车超载、运输手续不齐全、生产区域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风险点,落实运营单位负责人、车辆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责任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全力遏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