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许楚璇 通讯员 林晓敏)10月31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审议有关报告和法规草案。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聚焦“五个牢牢把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中,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持续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保障汕尾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履职担当作为,真正做到“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平安汕尾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对《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曾繁文参加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列席会议。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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