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在这方面,汕尾做得很不错。特别是对执法人员,严格监管,不容许眼睛进沙子。比如,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陈世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世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世礼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由此可以看出,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公正裁判又是司法的灵魂,它不仅使人民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是对社会公正的一个重大推动和引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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