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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善美创森”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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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7: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苜蓿656 于 2022-11-23 17:28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汕尾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加大汕尾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推动汕尾林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汕尾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汕尾市林业局决定举办“善美创森”摄影大赛,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汕尾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
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汕尾市城区家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微信图片_20221123171823.jpg

2征稿内容

反映汕尾市范围内绿水青山、湿地、野生动植物的摄影作品,体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所取得的成就。

3参赛对象

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微信图片_20221123171837.jpg

4参赛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要求网络投稿,格式为JPG。投稿数量每人限投20件以内,单幅、组照均可,每幅/组作品为“一件”。其中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要求拼合成单张形式上传,如1件组照1件单张,2件组照2件单张,如此类推)。每件参赛作品应提供真实的文字说明,包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描述等,200字以内。
(二)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角度新颖,紧扣汕尾市“善美创森”主题,能够体现摄影艺术特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思想性和艺术性。
(三)参赛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四)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提倡新作,曾在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举办(或承办)的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请勿一稿多投。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摄,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及与事实相违背,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手机摄影作品也可以参加比赛,送稿要求与上述相同,但单张相片像素须不低于5M。
(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均视为不能参加评选。
(七)主办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有权将获奖的作品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八)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参赛作品要求内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所有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5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开始至2022年11月30日截止作品评审:2022年12月上旬获奖作品公布:2022年12月上旬

微信图片_20221123171900.jpg

6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二等奖,作品3件,奖金各2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三等奖,作品6件,奖金各8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优秀奖,作品60件,奖金各3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7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2920791400@qq.com
联系人:沈先生 13560568682

微信图片_20221123171906.jpg


请继续关注汕尾市摄影家协会的精彩发布
汕尾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编发




来源: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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