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陈海定) 近期,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在网上筛查甄别中,依法查处了一起美容店违法开展诊疗活动案,责令该美容店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并处以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健康局执法支队结合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手机网络某“平台”上宣传医疗美容行为进行筛查甄别,发现海丰县可塘镇某美容店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纹身等诊疗活动行为,立即将相关信息移交海丰县卫生监督部门处理。经海丰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查证,发现该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属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查封,予以立案,并依法作出了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前,要注意三点:一看机构,查看美容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的诊疗科目;二看医生,从事医疗美容的医师,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三看场所、看设备,开展手术的场所是否拥有标准的手术室、先进的仪器设备、保证质量的医用材料。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或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业,请立即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