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行程轨迹的通报 2022年12月2日,我县在外市来(返)海居家隔离人群监测排查中,新增发现5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4:男,居住在公平镇富华小区,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5:女,居住在公平镇富华小区,系初筛阳性人员4的妻子,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6:男,居住在梅陇镇西二村十巷,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7:男,居住在海城镇碧桂园14街,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8:男,居住在可塘镇可北村委新丰村,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4、5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18:17至19:48 从外市搭乘高铁(G9679次02车厢)到汕尾火车站。 12月1日19:48至22:00 搭乘小汽车(粤NKZ636)回到公平镇富华小区家中,之后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6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1月30日14:00至16:40 搭乘小汽车(粤NVG872)从外市到梅陇镇西二村十巷家中,之后居家无外出。 12月1日至12月2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7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14:45至19:18 搭乘小汽车(粤AM458T)从外市到海城镇碧桂园西门华快快餐店打包快餐,之后回海城镇碧桂园14街家,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 居家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8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2月1日10:30至14:30 广州市白云区离校返乡接转学生,到海丰学生接送点后闭环转运至可塘镇可北村委新丰村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2日 居家无外出。
凡与上述行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镇(场)、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