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2-12-23 10:25 编辑
现在,我市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凡是做得比较好的乡镇,都在做好土地流转这篇大文章,以“集中、连片、规模”为目标,强村公司为载体,招商引资,优化辖区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唤醒村级集体经济的“沉睡资产”。 那么,汕尾市乡村振兴能不能走规模化土地集中之路呢?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多、土地少尤其是耕地少也是我市的基本国情,在资源禀赋严重不足的背景下,提高亩均产能才是解决我市农业存在的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供给风险的关键性措施。显而易见,机械化显然达不到提高亩均产量的目的。
而不管是从现实中还是理论上,不少专家、学者、教授以及旁观者都提出规模化农业以实现机械化是我们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个观点不仅是错误的,如果不加以认真探索,按照这样的观点去指导农业生产是非常危险的。
首先,土地规模集中只解决了生产方便的问题,它解决不了我市农业发展中面临的提高亩均产量、解决巨量的农产品需求的难题。
其次,土地规模集中意味着机械化,而机械化一是投入成本大,每家每户都去购买一定的农机在使用上是缺乏效率的;机械化二是意味着农民失业。在非农就业面对巨大压力的背景下,土地规模集中将导致劳动力的大量损失。
三是土地规模集中意味着农民失地。规模化集中土地是社会资本所普遍采用的做法,当资本将土地集中后,为了节约成本,他们普遍采用机械化生产;而为了追求高经济效益,他们又普遍实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因此这将导致农民失地。
总而言之,规模化土地集中不适合我们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现实中各个地方推行的土地规模化集中应该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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