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平安行 在交通安全出行上 细节关乎生命 你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戴好安全头盔了吗?
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有驾驶证吗? 无证驾驶 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可有的人心存侥幸,漠视生命, 在不戴安全头盔, 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 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近日,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3月13日,已有29人因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现对部分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缪某娟 女 河源市东源县康禾镇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吴某胜 男 陆丰市城东街道炎围村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施某婷 女 陆丰市南塘镇梧厝村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林某婷 女 陆丰市东海街道乌坎村人 行政拘留七日
杨某意 男 陆丰市城东街道军潭村人 行政拘留七日
沈某泉 男 陆丰市星都区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杨某光 男 陆丰市碣石镇桥头村人 行政拘留七日
钟某深 男 陆丰市碣石镇水朝区人 行政拘留七日
徐某林 男 陆丰市碣石镇包一村委会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韩某来 男 陆丰市碣石镇石头围村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陈某周 男 陆丰市城东街道水墘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林某进 男 陆丰市博美镇人 行政拘留十五日
陆丰交警提醒您: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将危害自己的生命,无证驾驶会对他人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而假证、套牌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严重隐患,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违反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文明守法驾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来源:陆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