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近日,公平派出所联合县局刑侦大队根据市局快打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陈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2023年2月28日,违法行为人陈某(男,海丰县公平镇人)在招聘网站发布求职信息。3月3日,有人联系陈某并添加了QQ,双方约定每拉一名客户进诈骗群就给陈某10元酬金。3月5日至8日,陈某通过拨打诈骗电话邀请客户的方式拉了100人进诈骗群,从中非法获利一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一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一千元。案件正在深挖中。
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懈怠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防骗提醒 1、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2、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 3、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