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2023年3月23日,海丰公安接上级快打线索,组织刑侦大队联合公平派出所、云岭派出所抓获违法嫌疑人黄某锐(男,25岁,海丰县公平镇人)。经审查,违法行为人黄某锐出售15张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懈怠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