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严格落实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关于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市大中型蓄水工程、大型江海堤围、大型水闸、重点小(一)型水库,大中型渔港及重点旅游景区2023年度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防旱防风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2023年3月27日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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