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连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出动,全力以赴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电”违法行为。大部分“摩电”驾乘人员能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上路,但仍有个别驾乘人员因违反交通安全规定,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予行政拘留和罚款。这些交通违法人员后悔不己。
交通违法人员 蔡某某:我今天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春阳酒店的时候,没戴安全头盔,也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被交警处罚。 交通违法人员 刘某某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开摩托车要戴头盔,要考驾驶证,持证驾驶(摩托车)。 交通违法人员 洪某某: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驾驶摩托车)的时候要戴头盔,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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