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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捣毁一涉黄窝点!抓获男男女女3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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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8 10: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丰公安

以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

“四个一”体系建设为牵引

紧紧围绕“1+N”

“鹰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严惩各类违法犯罪

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市公安局紧盯

桑拿洗浴、歌舞娱乐、旅馆民宿、

出租房屋、棋牌茶室等重点场所

针对性加强巡查巡逻

持续加大清查整治力度

全力铲除涉黄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近期

成功捣毁一处涉黄窝点


根据前期掌握的涉黄线索,陆丰公安围绕该线索多维度研判,在掌握了某涉黄窝点的服务项目、流程及人员组织情况,组织开展布控。


4月2日凌晨,见抓捕时机成熟,警方开展收网行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特警大队、城北、金厢、城东、潭西、乌坎、河东、河西等辖区派出所,组织出动70名警力一举捣毁藏匿在东海街道某养生馆内的涉黄窝点,现场将相关涉黄人员带回市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扣押经营单据等涉案物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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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某、林某艺、何某玲、苏某专、彭某5名犯罪嫌疑人被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杨某云等30名卖淫嫖娼、拉客招嫖违法人员被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相关涉案场所停业整顿,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黄赌是社会“毒瘤”

严重影响家庭、败坏社会风气

影响社会安定

容易诱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能以此为戒

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同时

希望大家积极举报涉黄线索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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