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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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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09: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汕尾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汕尾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岗位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调剂,详见《汕尾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符合我市公务员转任工作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和纪律观念强;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甘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斗争精神强,敢于担当,敢于拼搏。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3.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5日后出生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曾抽调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工作满半年的,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界限3周岁;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干部人事档案存在影响今后提拔使用问题的;3.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包含正副股长)未满1年的;7.调入市纪委监委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公务员登记、年龄、中共党员身份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swjwzzb@126.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按“2023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

3.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汕尾市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附件3)、《干部近亲属受处理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申报表》(附件4)。

(4)本人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本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4)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咨询电话:0660-3361713。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岗位需要,视情通知有关报名人员面谈。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理论素养和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的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在接到面试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邮箱:swjwzzb@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面试、总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市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个人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生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2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的,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汕尾市纪委监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其他相关附件请到汕尾人才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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