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N”“鹰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深入推进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力争抓现行、快破案、控发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海丰公安附城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2名,破获盗窃案件3宗。
4月11日凌晨4时许,附城派出所夜巡队伍巡逻至附城三十四米路段时,突然发现一男子拿着袋子从某火锅店一窗户跳出,行迹十分可疑。巡逻队员立即上前将其抓获,并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李某松(男,24岁,重庆市人)对其前后两次到该火锅店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14日凌晨4时许,该所夜巡队伍巡逻至附城镇中波台附近时,发现有人在一小轿车内翻找东西,巡逻队员上前去将其围住,发现是有多次盗窃前科的陈某坚(男,18岁,附城镇人)。经审讯查明,陈某坚4月14日凌晨就开始在马路上寻找没上锁的轿车,准备实施盗窃车内财物。经物色,陈某坚在附城镇中波台附近发现一辆没上锁的轿车,随即徒手打开车门并进入车内翻找实施盗窃,在准备离开时被派出所巡逻人员抓获。经加大力度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坚供认分别于2020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2月用以上同样的手段多次实施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平安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