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三防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和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报,4月19-21日我市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其中19日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8级左右雷暴大风;20日降雨减弱,阵雨局部中雨;21日弱冷空气南下,雨势重新加大,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通知指出,4月5日,我市经历了今年以来的首场大暴雨,导致市城区、海丰县城出现了较严重的内涝,部分区域出现了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一些河流水位超警,本轮强降雨在我市的落区主要为中南部,与上轮降雨集中区域有一定的重叠,致灾风险较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立足最不利情况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变化,强化指挥部署和调度。要突出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防御工作,把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和重点部位临灾管控两项关键措施做细做实。要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雷雨大风期间,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止,危化企业、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加强防雷防涝和防风防汛措施。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遇有突发险情灾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汕尾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