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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广东“坟爷”团伙系列案中保护伞和涉事律师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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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1 22:45:3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坟爷"林耀昌、林汉招等人贷款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主观犯罪证据确凿,从第一笔贷款本息逾期拒还开始,就以多家空壳公司、伪造流水、虚假评估、销毁账目、获取贷款后拒还、被通缉时仍伙同林汉招使用早被厦深铁路征用的4800平方土地进行虚假评估,作抵押诈骗贷款、违法套取现金进行违法活动等,短时间内诈骗贷款9笔共8230万元,移送审判为5笔共6030万元,一审领刑无期徒刑。

     重审两年的期间,经有关部门依法补查后证据更充分加强。依法追诉广东佳明评估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通缉刘昭群等人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补充冻结、查封被徐思宏转移还贷的2000万犯罪资金、并追诉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而对于另一家涉嫌虚假评估的建诚评估,已被查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存在评估人员不具备评估资质、签名评估师未到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等违规失职行为,汕尾经侦于2022年8月拟对其立案侦查,但未获法制人员的支持,因此至今未被立案。对其他漏犯漏罪的侦查、立案工作,汕尾经侦表示正在侦查中。

      另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纪检组查处了最高检一退休干部收取被告人律师支付相关费用,出具被告人不构成司法机关指控罪名的法律意见书的行为;而在"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件中,亦有类似情形的律师涉嫌提供虚假证据或妨害作证,目前已被举报,期望汕尾经侦百忙之中抽空依法调查。

     "坟爷”林耀昌通缉被抓捕现场一起吃饭的陈某孙、施某诚等人涉嫌保护伞且涉嫌拥有来历不明财产,近期内也在网络上被曝光。陆丰市国土局林锦胖等人涉案"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早在2021年2月被陆丰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但26个月未被依法移送司法或追责,期望广东省纪委监委、汕尾市纪委监委加强督办。

     从犯林汉招名下诈骗贷款两笔共2780万元,一审获刑七年,在二审发回重审已开庭六余月后,未经依法判决而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竟被取保候审,相关法官和院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目前被举报,相关部门已受理。

      其中,汕尾市检察院于2023年2月20日已受理举报,进入监督审查林汉招取保候审程序,于此还请陈副检察长排除干预。也请求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汕尾市纪委监委、汕尾市委政法委、汕尾市检察院依法查清相关法官、刑一庭、法院相关领导是否涉嫌涉伞违纪,并依法对林汉招收监,维持"坟爷”林耀昌无期徒刑判决。

     "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组织、领导涉黑恶人员多宗故意伤人案,陆丰警方15年立而不侦,"坟爷”林耀昌团伙成员实施挖掘祖坟、打砸祠堂的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6.29和10.11两案,陆丰警方13年侦而不破。目前,上级有关部门和汕尾警方、陆丰警方党委高度重视,已进入侦查程序。

     "坟爷"林耀昌团伙案件涉嫌的漏犯漏罪久拖不决,导致相关漏犯漏罪逃脱,还有哪些领导干部涉嫌充当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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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2 09:50:5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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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台东村委会和平村村民。本人黎达华系和平村世居村民,在2004年迁居香.港,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在10年后才陆续申请户口迁往香.港。我们到香.港生活只是家人团聚,方便就业谋生,而不是办大企业。村里征地款几十万元,对我们一家来说也是不小数目!
我们一家在台东村委会和平村享受村民各种待遇。我们是和平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承包过村集体土地耕作,交纳公余粮一分钱不少。未料,在分配集体利益就连无法享受村民待遇,公理何在?!
2018年12月份,城东镇台东村委会和平村有一笔6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落实到人到户。按照原定分配方案,台东村委会和平村人口有202人,分为四种标准分配:1、没有耕地的老居民(每人):3000元;2、没有耕地的新居民(每人):5000元;3、外嫁女(每人)3000元;4、本村农业户口(每人):25000元。不少村民都没有按照先前公开分布标准进行分配。
按照村规民约和村分配方案,本人黎达华、胞弟黎友氽等应分得近三十万元人民币,至今一分钱不发放。
2023年4月初, 海丰县城东镇驻村干部江同志约我们面谈,称是“协调”,只给我们一家每人五千元。村长黎文英、村代表黎节群等人不露面,咋算是解决问题啊?!
5年来,我们多次向村委、城东镇反映问题,始终得不到重视处理。和平村村长黎文英、村代表黎节群等人、乡镇某些人员编造各种理由,故意克扣,无法无天。恳请地方政府领导给予重视,相助,督促村委将征地款足额、及时发放给本人及家人,感激不尽!


海丰县城东镇台东村委会和平村村长黎文英、村代表黎节群等人不执行既定的分配方案,在分配2018年6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该征地款发放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情形,没有向村民公开发放名单、会议记录等应予公开的资料。
城东镇台东村委会形成“会议记录”。是什么人参加会议?怎么表决征地款分配方案?
台东村征地款的发放从没有公开,是本人以及其他村民投诉反映才“走形式”公告,村里只是小部分人员才知道这回事,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征地款发放。征地款如何发放?制定怎样的分配方案?从来没有经过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二、黎文英的亲戚黎某雄(现户口簿名为吴某雄)、黎少群等人被列入台东村和平经济合作社成员是没有法律(政策)依据,也没有经过我们全体村民表决一致同意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黎某雄、黎某群等人户籍早期不在村里,是后来将户籍转入台东村,加入经济合作社,分得征地款。
黎某雄、黎某群等人突击入户,领取征地款,分红,这是一个事实。城东镇政府某些工作人员竟然称“全体村民”同意,这完全与事实相违背!事实上,本人及大部分村民均不知情。
我们村民完全不知道黎某雄、黎某群等人入户分配征地款,也没有参与表决,哪里来“全体村民同意”一说?其背后存在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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